李寻欢在山林间疾奔。
世人都知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,却很少有人知道他的轻功在武林中也是数一数二的。
他施展着蜻蜓三抄水的绝顶轻功,一掠三丈,速度极快。
但是此刻,李寻欢用尽了全力,却还是觉得自己的速度太慢了些。他只希望自己赶去还不太迟,秦歌还没有遇到上官金虹和荆无命。
又行一段,山泉中飘来了许多片红叶。
李寻欢的心沉了下来,他知道决斗已经开始了。
这场决斗一定惨烈无比,因为这些红叶就是被剑气摧落的。
残阳如血,满地红叶,天地间一片肃杀之象。
决斗已经结束了吗?秦歌又在哪里?
李寻欢不知道。他暗暗发誓,如果秦歌今天能够活下来,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。
清澈的泉水中,突然出现了一丝淡淡的红色。
那不是夕阳的颜色,而是血色。
这是谁的血?会是秦歌的吗?
李寻欢心中一紧,大步沿着泉水向上游走去。
终于,在泉水尽头,他看到了一个人。
那个人倒在泉水边,一动也不动,身下的山石已被血染红。他脖子上的红丝巾浸在泉水中,与血色混杂在一起,格外刺眼。
李寻欢只觉犹如被一桶冰水从头到脚浇下了下来,瞬间全身发冷,呼吸凝滞。
他飞奔过去,抱起了秦歌。
秦歌的脸色苍白得可怕,嘴唇近乎透明。他全身上下的衣服都已被剑横七竖八地划破,露出血淋淋的伤口。而他右边心脏的位置,也被剑刺了一个窟窿,血流汩汩。
一个人的心脏若被刺穿,还会有生还的可能吗?
他听到身后有一人说道:“秦兄……”
那是郭嵩阳的声音。
他走了过来,紧紧握住了手中的铁剑,指节已经发白。
郭嵩阳很想说些什么,但话到了喉咙却是一句也说不出。
郭嵩阳并不是个怕死的人,他本就做好了为李寻欢牺牲性命的打算。死的那个人本来应该是他,但现在却变成了秦歌。
秦歌是替李寻欢去的,也是代他死的。
郭嵩阳一拳捶在了地上。他活了下来,心中却难过极了。
李寻欢抱起秦歌,失声痛哭起来。
他这一生充满了痛苦,也有过很多悲伤的时刻。但是没有一刻让他觉得像现在这样绝望无助,痛彻心扉。
李寻欢开始大声咳嗽起来,咳得背都直不起来,似乎要把自己的心脏也咳出来。
如果可以,他真想把自己的心脏换给秦歌。他情愿死的是自己,用自己的命去换秦歌的命。
点点鲜血染红了他白色的衣袖,犹如盛开在雪地里的梅花。
李寻欢将秦歌紧紧抱在怀中,不忍放手,似乎是在抱着一件视若生命的珍宝。
泪珠从他眼中一颗颗滚落,滴到了秦歌的额头上,顺着眉骨流进眼窝,挂在了他长长的睫毛上。
这时,只听一声微弱的声音传来:“你哭了?”
那显然并不是郭嵩阳的声音。
李寻欢心中一震,往怀中看去。
只见秦歌睫毛微微颤动,缓缓睁开眼睛。他看着李寻欢,薄唇轻轻抿出一个虚弱的微笑。
李寻欢大喜,失声道:“秦兄!”
郭嵩阳如石头般冰冷的脸上少见地露出了喜色,叫道:“秦兄,你没死!”
秦歌笑道:“我岂是那么容易死的?”
他看向李寻欢,又笑道:“李兄,不过看到你为我哭了,我便是死了也值了。”
李寻欢一把将秦歌横抱在怀中,道:“秦兄,你不会死的。”
当梅二先生看到李寻欢抱着昏睡的秦歌来到医馆时,他的表情瞧上去简直像是活见了鬼。
他当然不是因为看到了李寻欢抱着秦歌。
一个男人大晚上抱着另一个男人这种画面虽然听起来十分荒唐,但在关乎人命的时候,根本没人会在意。
但如果他抱着的那个男人披头散发面色苍白浑身是血,那看起来也跟鬼没有什么两样了。
秦歌被放在了床上,他的衣服也已被脱掉。
秦歌的皮肤很白,身材也很匀称,身上的一块块肌肉无不显示着他的健壮。
这本该是一副赏心悦目的画面,但李寻欢看到后心中却是大惊。
因为他的身上全是伤疤,横七竖八,重重叠叠,数也数不清。而这些伤疤之上,又有二十几道血淋淋的新鲜伤口。每一道都皮肉外翻,触目惊心。
李寻欢虽然听天机老人讲过秦歌的故事,知道他在虎丘之战中挨过四五百刀。但当他亲眼看到这一幕的时候,还是受不了这强烈的冲击力。
他难以想象秦歌经历过的痛苦,也想象不出他是如何一点点挨过那些难熬的日子。
梅二先生仔细检查了秦歌全身的伤,皱眉道:“二十六道剑伤,我是该夸这小子有长进了吗?”
李寻欢道:“梅二先生认识秦兄?”
梅二先生瞪起眼睛道:“认识?我死都忘不了他。这小子简直是个不要命的,连着四年,年年被人送到我这里。每次都是一身刀伤,一百零八道,一道不多,一道不少。你若听了他的鬼哭狼嚎,这辈子都要做噩梦。”
他一边给秦歌处理伤口,一边不住摇头道:“疯了,简直是疯了。我真想剖开这小子的头,看看他的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东西。”
李寻欢当然明白,秦歌并没有疯。当他看到秦歌的伤口时,就已经明白了他的意图。
因为那每一道伤口,都是剑路。
荆无命的剑路。
秦歌身上的剑伤都是斜的,下面较深,上面较浅。也就是说,每一剑都是从下往上反撩上去的。所以荆无命出手的部位,必定在膝盖以下,用的就必定是腕力。
若不是亲眼看到这些伤口,李寻欢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,荆无命的剑路竟是如此诡谲怪异,转走偏锋,出人意料。
这么快的剑,或许也只有阿飞能与之匹敌。
以秦歌的武功,本不该受这么多次伤。高手交锋,胜负都只在一瞬。一旦有了丝毫的破绽,对方是绝不会放过的。
可秦歌却偏偏露出了这么多破绽。
这只能说明,这些破绽都是他故意露出给荆无命的。所以每次他都能及时闪避,每次受的伤都不太重。
而他的目的,就是得到荆无命的剑路,把他的出手位置告诉李寻欢。
李寻欢鼻子一酸,泪水已在眼眶。他又咳嗽了起来。
他这一生交过许多朋友。他为朋友做过许多事,也被不少人出卖过。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让他这么心痛和难过。
他并没有为秦歌做过什么,但秦歌却三番五次要来帮他,甚至不惜为他去死。
这是伟大的友情,人性的光辉。
正是因为有这种感情的存在,这个世界才会有希望。
秦歌醒来的时候,天已大亮。
一波又一波的疼痛前仆后继地传遍全身。他动了动身子,感觉到胸口似乎被什么东西压着,呼吸有些不畅。
秦歌用力深吸一口气,登时只觉痛彻心扉,差点叫出声来。而一丝若有若无,清幽淡雅的梅花香也同时钻入了鼻孔,沁人心脾。
这是哪里?怎么会有梅花香?
秦歌缓缓睁开了眼睛。
然后他就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。
一个男人正伏在他的胸口。而这个男人正是名震江湖的小李飞刀。
李寻欢双目紧闭,仍在沉睡。那股淡淡的梅花香气就是从他身上传来的。
秦歌心中一惊,来不及思考别的,伸手便想推开李寻欢。但他的手臂只是轻轻一动,又一波剧烈的疼痛立马袭来,全身也使不出一点力气,最终手臂软绵绵地垂了下来,正好落在李寻欢的头上。
察觉到动静的李寻欢顿时睁开了眼睛,正好与秦歌四目相对。
李寻欢的脸色在一刹那间变了。
秦歌看不出李寻欢那种古怪复杂的脸色到底表达了什么,但他知道那绝不是什么好看的脸色。
当一个男人早上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另一个男人的胸口,而那个男人的手还摸着自己的头时,谁的脸色都不会好看到哪去。
闯荡江湖几十年,李寻欢早已练就了一身的临危不乱,气定神闲。天下间能让他失了方寸的人并不多,而能让他露出这种表情的人简直可以说绝无仅有。秦歌是第一个,恐怕也是最后一个。
但秦歌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值得自豪的事情。
他现在只希望这一幕不要被第三个人看到。